●  政策法规

国家政策

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政策
深改组审议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
时间:2017-08-30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无     字号:A+ A-    分享:

        8月29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8月29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八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刘云山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在全国范围内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和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形成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与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及运行机制,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多项改革举措,其中包括《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关于上海市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框架意见》。会议审议了《关于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的督察报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空间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党中央授权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多规合一”试点以来,在编制空间规划、明确保护开发格局、建设规划管理信息平台、探索空间规划管控体系、推进空间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探索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下一步,要继续编制完善空间规划,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保障空间规划落地实施。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