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优秀论文征集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以下简称煤研会)优秀论文征集活动(以下简称征集活动)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学术评审机制,激励煤炭经济领域从业人员深耕煤炭经济理论研究、聚焦行业发展实践难题,推动煤炭经济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助力煤炭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征集活动的申报、初审、查重、评审、审定、成果汇编等全流程管理工作。凡参与征集活动的作者、推荐单位、评审专家、煤经会工作人员及相关协作机构,均须严格遵守本办法各项规定。
第三条 征集活动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活动通知统一由煤究会正式发布。
第四条 论文征集范围为围绕煤炭行业或企业政策研究、战略规划、经营管理、财会金融、内部审计、新质生产力、风险防控等煤炭经济相关领域热点难点问题而开展的学术论文、课题报告、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以下简称研究成果),具体主题以当年征集活动通知为准。
第五条 征集活动对象为全社会从事煤炭经济相关工作的单位或个人。
第六条 征集活动程序:
1.申报。采取单位推荐与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单位推荐需根据当年活动通知要求组织初评并择优确定优秀成果统一申报。
2.初审。逐一审核申报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对材料缺失或不符合基本格式要求的,及时通知推荐单位(申报人)限期补正,未按期补正的视为自动放弃。
3.查重。对初审符合要求的研究成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查重)。
4.专家评审。从“煤炭经济智库”遴选评审专家,按研究成果分类及专家研究领域进行分组,每组至少2人独立评分开展评审工作,各组取平均分作为成果最终得分。评审组根据得分排名,结合研究成果质量,提出优秀成果建议名单,并明确推荐理由。
5.结果审定。建议名单经理事长业务办公会审核后,确定当年优秀成果名单。
6.成果汇编。对优秀成果汇编年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文选》推广交流,并择优推荐在《煤炭经济研究》等期刊发表。
第七条 研究成果申报要求:
(一)研究成果主要依据选题、论点、论据、结论建议、创新程度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价。
(二)研究成果应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等内容。
(三)研究成果须切合当年征集主题,观点新颖,理论依据充分,分析论述严谨,结论科学合理,数字准确,文字精练。面向行业企业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具备前瞻性、时效性、系统性和领先性。
第八条 优秀成果原则上控制在当年征集总量的45%左右。
第九条 评审纪律。评审专家和评审工作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应客观公正,严格把关。评审实行回避制度,凡申报参加征集活动的作者,不能担任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必须严格执行评审规定,对工作不认真或有营私舞弊行为的,视其情节严重给予警告或取消评审资格的处分。对抄袭他人文章和冒名顶替的作者,取消其资格。
第十条 研究成果均系原创性贡献,所涉内容未在任何公开出版物或学术平台发表,严格恪守学术规范与知识产权保护原则。
第十一条 作者通过“煤炭经济研究优秀论文征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即视为同意煤经会对其研究成果进行必要的编辑、修改,并授权煤经会以出版、发行、复制、翻译、网络发布等方式使用其研究成果。未经煤经会或作者明确授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转载、使用或传播选用的研究成果。
第十二条 征集活动不收取参评费及其他费用,相关活动经费由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承担。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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