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
印尼6月1日起已开始实施由DSI公司统一出口煤炭的政策
据印尼媒体康坦网站(KONTAN.CO.ID )6月1日发布的信息,政府开始实施三种战略商品即煤炭、棕榈油和镍铁合金的出口报告新机制。从本周一(2026年6月1日)起,相关出口企业需向国有印尼丹南塔拉资源公司(PT Danantara Sumber Daya Indonesia — DSI)报告这些商品的出口活动。
统一出口政策设定的实施过渡期为三个月,当到9月1日新政策实施三个月后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下一阶段政策实施的基础。政府旨在不迟于2027年1月1日将正式全面实施通过DSI公司统一专营出口机制的政策。

煤炭开采行业的企业已就该政策的实施提供了多项报告。印度尼西亚煤炭矿业协会(Indonesian Coal Mining Association — APBI)执行董事吉塔·马亚拉尼(Gita Mahyarani)表示,尽管相关制度已建立,但煤炭开采企业仍在减缓验证流程中可能出现的瓶颈风险。
吉塔还强调了“货物出口通知”(Goods Export Notification — PEB)管理中出现的技术困难。因为煤炭供应链对时间非常敏感,因此,官僚主义障碍可能直接引发滞期费(船舶罚款)。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将增加企业的负担。
Gita 周一(2026年6月1日)在接受Kontan.co.id采访时表示,“仍在适应新系统。尽管系统已开始运行,但我们仍在尽可能缓解验证流程中拥堵瓶颈带来的风险。煤炭供应链对时间非常敏感,官僚主义会直接引发滞期费,这将给公司的现金流带来沉重负担。”

印尼矿业与能源论坛(Indonesian Mining & Energy Forum — IMEF)主席辛吉·维达戈多(Singgih Widagdo)在接受单独采访时称,企业应在该政策实施的第一天就能够报告出口流程。然而,辛吉表示,由于仍受保密条款的约束,许多企业仍需要进行调整。
同时,为对合同进行调整,公司通常首先会要求得到监管方依据政府规章(Government Regulations — PP)及其衍生法规提出的明确相关要求。通过这种方式,公司也可以向外国买家提供更清晰的说明。
此外,IMEF还强调了DSI在商业风险管理中的地位,需要明确DSI将如何运用设定煤炭价格的机制。Singgih举了一个例子,当一家公司因质量问题受到处罚、货物被拒收或在装货港产生滞期费时,相关的罚款与索赔如何处理的情况。
Singgih 强调,除了准备行政和商业方面外,DSI 还需要考虑矿山上游情况。因为许多小型公司采用联合模式出口货物,可能一船货物中不是单一的出口商。
Singgih 总结道,“DSI 必须从上游、采矿、运输、堆场容量和装船港速度等方面执行详细的技术措施。”

根据APBI-ICMA的数据,2026年1-4月,印度尼西亚煤炭出口总量为1.5157亿吨,较去年同期的1.705亿吨下降11.1%。
中国仍是印度尼西亚煤炭出口的主要目的地,前4个月,印尼对华煤炭出口量为5408万吨,其次是印度(2956万吨)、菲律宾(1201万吨)、越南(1049万吨)、中国台湾地区(350万吨)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合计4193万吨)。
(编辑:吴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