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文
关于开展2023年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先进会员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
先进会员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煤炭行业、能源安全和低碳转型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激励会员单位在建设现代化煤炭经济体系、促进煤炭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做出新的贡献,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国资委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的通知》(国资厅发纪检〔2010〕21号)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以下简称煤经会)先进会员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会员单位:煤经会会员单位及其所属单位。
2、先进个人:煤经会个人会员、联络员以及会员单位中从事战略规划、政策研究、企业改革、市场分析、财务会计、内部审计等煤炭经济相关领域的有关人员。
二、评选说明
1、评选活动严格按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先进会员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开展,本次表彰的先进会员单位和先进个人注重面向基层、面向一线。
2、评选活动不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或变相收取费用。
3、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以及煤炭保供稳价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评选。
4、参评单位须如实申报有关内容,推荐先进个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
5、评选结果将在中国煤炭经济网公示7天,广泛征询社会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布评选结果,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宣传。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踊跃参评。通过评选活动促进各企业的交流,展示企业高质量发展成果,推动企业综合实力的提升。
2、参评财务会计或内部审计工作先进个人,请通过煤经会会计分会或审计分会推荐人选。
3、申报先进会员单位和先进个人,请分别填写《中国煤炭
经济研究会先进会员单位推荐表》和《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先进个人推荐表》,并由推荐单位审核遴选后统一汇总报送。
4、推荐表电子版可在中国煤炭经济网(www.ccera.com.cn)“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PDF盖章版)于2023年9月3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显辉
电 话:010-64223104,18910622968
邮 箱:info@ccera.com.cn
附件:
1、2023年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先进会员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docx
4、关于开展2023年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先进会员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
2023年7月19日
(编辑:吕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