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关于推荐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煤炭分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的通知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煤炭分会
中内审煤字[2015]2号
各理事单位:
为做好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煤炭分会换届工作,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煤炭分会内部审计工作条例》规定,2015年将进行换届工作。在六届理事会的领导下,在各会员单位大力支持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煤炭分会认真完成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工作要求,并创新的开展了一系列适应煤炭行业特点的内部审计工作,成为凝聚煤炭行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平台和力量,得到越来越多煤炭企业的支持和信赖。
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煤炭分会内部审计工作条例》规定,为保证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煤炭分会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请贵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做好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煤炭分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确认、变更及推荐工作。
请于2015年6月2日前将“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煤炭分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邮寄到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煤炭分会秘书处,并将电子版发送到coaleconomy@126.com。
联 系 人:李 佳
联系电话:(010)64463964 (010)64463889(传真)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3区35号楼(煤炭大厦)1811室
邮 编:100013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