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关于吸纳新会员单位和推荐第九届理事会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24-03-25    来源: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    字号:A+ A-    

关于吸纳新会员单位和

推荐第九届理事会候选人的通知


煤经研会员〔2024〕3号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第八届理事会将于2024年届满,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件》和《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章程》有关规定,中国煤炭经济研究研究会拟于今年四季度召开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理事会。为做好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换届筹备工作,现就吸纳新会员单位、推荐第九届理事会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吸纳新会员单位

凡遵守《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章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煤炭相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包括煤炭生产、流通、经营及从事煤炭经济相关活动的社会团体、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二、推荐第九届理事会候选人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所在企业是行业或本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或个人在协会的业务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持协会工作,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

4.无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二)候选人推荐将采取行业举荐和会员单位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候选人人选的先进性、代表性、专业性、地域性原则,广泛征集理事会候选人。

(三)为完善和优化协会理事会成员结构,各单位可推荐1-3名负责企业改革、战略规划、经营管理、财务会计或内部审计等工作的同志为第九届理事会候选人。

(四)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企业推荐情况,研究提出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提交理事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一)理事会换届是协会今年重点工作,希望全体会员单位和各位理事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结合企业实际提出人选。

(二)协会现有会员本着自愿原则,如未主动提出退会申请,则自动延续为第九届理事会会员。新会员申请单位请填写《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会员单位登记表》(见附件1),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根据候选人基本条件可推荐理事候选人。

(三)申请不驻会副理事长候选人需填报《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负责人人选政治审核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相关报批程序,请联系协会会员处咨询,填报材料及要求另发。

(四)请各会员单位认真填写《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第九届理事会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并将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本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五)本通知文件及相关附件电子版可在中国煤炭经济网(www.ccera.com.cn)“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会员处联系方式

毕显辉:010-64223104,18910622968

郭宁馨:010-64463556,18500202209

邮 箱:mjh@ccera.com.cn

 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沟路23号安源大厦601

附件:

1.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会员单位登记表.docx


2.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第九届理事会候选人推荐表.docx



 

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

2024年3月25日 

附件载:关于发展新会员单位和推荐第九届理事会候选人的通知.pdf




(编辑:吕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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