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
关于加强物资与服务类招标管理的几点建议
摘要: 采购是每个企业为了维持正常的产销活动及降低产销成本,均在一定的条件下从供应市场获取产品或服务作为企业资源,以保证企业生产及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在整个采购活动过程中,一方面,通过采购获取了资源,保证了企业正常生产的顺利进行,采购适合本企业性价比最高的标的,这是采购的效益;另一方面,在采购过程中,也会发生各种费用,这就是采购成本。招标采购这一过程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产运营及经营成本。本文通过论述当前招标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策略和建议。从招标文件的合理性、投标人的合理竞争和投标业务水平、评委的专业性等方面进行阐述。在通过“真正”的专业招标机构的正规流程下,使招标达到招标人和投标人“公正、满意”的结果。
关键词:招标采购;合理性;投标人;专家;技术需求
引言
采购是每个企业为了维持正常的产销活动及降低产销成本,均在一定的条件下从供应市场获取产品或服务作为企业资源,以保证企业生产及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在整个采购活动过程中,一方面,通过采购获取了资源,保证了企业正常生产的顺利进行,采购适合本企业性价比最高的标的,这是采购的效益;另一方面,在采购过程中,也会发生各种费用,这就是采购成本。企业要追求采购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就是不断降低采购成本,以最少的成本去获取最大的效益(性价比最优)。就采购方式来讲招标采购与其他采购方式的最大区别在于价格并不是竞争的唯一因素,还要评价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技术管理能力等,因此招标采购具有综合评价的优点。
招标采购这一过程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产运营及经营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明确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这是从事招标投标活动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这样才能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采购的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采购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以招标人的角度来讲,招标采购更具有优胜劣汰及“三公”等竞争特性,尤其是公开招标能吸引更多的潜在投标人竞争,因此招标人选择的范围很大,更容易选定物美价廉的采购标的。对于投保人来说,招标竞争能促进企业改革及发展,要求企业不断优化管理体制,提高产品以及服务的质量来提高企业本身的综合竞争力,以满足市场经济竞争的需要。另外来讲,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就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及规模标准做了明确规定,所以,招标采购是最主要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投标和邀请招投标两种形式)。
一、目前招标采购活动中,普遍存在的以下几个问题:
(一)缺乏战略性集中采购
目前虽有集中采购部门进行集中采购规划和采购管理,以期减少采购物品的差异性,提高采购服务的标准化,缩短采购时间及提高采购效率,减少了后期管理的工作量。但因采购量和种类较少而无法进行大规模战略性集中采购,对于通用类物资、批量类物资、常规类物资,把企业放在大规模集团化层级时,在采购上就不会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很大程度上有采购优势。
(二)招标文件的不合理性,主要表现在技术要求管控不严
在一个招标文件中,技术文件的合理性能在整个招标文件中占到80%以上比重,技术要求除了技术评比外,报价也是因技术问题发生变化,商务资格要求也需要按照技术要求设置“准入”条件,因此技术要求的准确性、合理性基本上占据了整个招标的最高比重。
(三)招标代理机构的几点不足
1、服务专业性与公正性不足:在行业准入制和内部单位的保护下,招标代理机构忽视了咨询技术专业性建设,工作主要停留在管理把关、提供招标程序代理的阶段,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呈现低水平化,不能给招标方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同时,受招标方及管理方人为因素的影响,有时缺少独立公正的工作环境。
2、招标代理服务范畴过于狭隘:招标代理咨询服务普遍仅仅限在招投标环节,以执行招标流程为主。
3、从业人员技术专业素质不高:招标机构目前只是基于简单的服务思维,招标代理机构普遍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仅满足文档编制、会务组织和合法合规把控等基本要求,从业人员普遍缺乏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和相关专业技术知识技能,整体能力未达到咨询行业的专业服务要求。
(四)投标人的问题:目前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综合“素质”不高
1、为了博取中标,进行超低价投标,然后投机取巧,利用招标人漏洞“化简”合同,或低质量供货等恶意竞争。
2、大部分投标人不能认真评阅招标文件,而后针对项目“一标一投”,只是常规性的套用“模板”和随意性的“配合”完成投标资料,投标文件中存在较多遗漏、残缺,整体存在不完整性和虚假性。
3、发现问题不提出质疑。目前招标文件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合理性和不完整性,投标人在发现问题时也不提出质疑,使得招标采购按照缺陷的要求“流程”下去。
4、投标人违规现象。投标人之间围标、串标,用非常规手段牟取中标,干扰正常的投标市场。
(五)评委的专业水平与数量
评标工作是招投标活动的关键环节。它关系到整个招标活动是否体现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是招标结果能否使招标人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关键,是能否公平客观的对待所有投标人的重要环节。因此,专家评委是评标工作的灵魂,而且评标委员会是整个评标活动和评标结果的决策机构。评委作为评标工作的主体,其职业道德、专业水平、法律知识等直接影响评标工作的质量,关系到招标工作能否公平、客观、公正,关系到能否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评委应是实现招标目的必要和有益的补充,专业水平不足使得“机械化”评标。招标人在招标项目的专业、人数、时间等方面大多存在不足,而评委作为评标工作的“外脑”,可以弥补这些不足,得出更理想的评标结果,而不是“机械化”的评标,在资格与评分标准严评的情况,合理补救招标人与投标人的“不足”。例如,评委可以根据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的应答情况、方案的合理性、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评判,而这些因素很多是难以量化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具备某方面的专业水平或者没有充足的时间和人力,由不同专业的专家参加评标,能够从技术、经济两个方面评审投标文件和投标人,从而评出综合实力最强的投标人。
2、评委有效资源不足。我国各地专家库都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评委有效资源不足。即使专家库评委达到数量要求,但标准不高,有的专家库虽然资格审查较严,但专家人数十分有限,远远达不到评标抽取要求,而除了设计性、可行性的项目需要理论性专家,物资、服务、工程更需要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
3、评委自身存在的一些不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评标经验不足,知识结构单一,职业素养不高等个人缺陷。
(六)不正常低价中标的现实
2018年新版《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虽然明确说明“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但真正意义鉴定为低于成本的结论没有可操作、可执行性。在评标中,招标项目的成本价无法准确估量,这就使得除了非常非常的低于成本价的可以废标处理外,基本趋于依然是最低价中标。
二、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领导与管理
“创新”招标投标监管体制。真正实行“管办分离,监管分离”,统一建立一支“精干、高效、技术”招标活动的专业队伍。
(二)发展集中战略采购
战略采购使买方—卖方的交易关系长期化、合作化。这是因为战略采购对供应商的态度和交易关系的预期与一般采购不同。通过采购量的集中来提高议价能力,降低单位采购成本,这是一种基本的战略采购方式。坚持战略性集中采购方式将是企业降本增效的有效途径之一。例如:与大型电商平台建立合作固定合作关系,目前中煤集团公司正在与京东建立办公用品等通用货物统一采购模式。
(三)抓规范,加强对招投标双方、中介机构以及评标专家的管理
1、规范招、投标活动程序。进一步完善操作流程和行为规范,引导招、投标双方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交易活动。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2、提高招标文件代理、投标文件质量,加强对招投标双方的管理。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是整个招标活动的“关节”,采购的标的和评标均是以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基准,若自身招标力量不足,应加强力量或实行“代理制”,代理机构应由足够的能力完成代理,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需求,而对应完成技术、商务、招标文件的编制和修改,从而在尽可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同时规范采购活动。投标人作为市场卖方主体,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是投标人最基本准则,应建立强力的管理制度,规范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同时应提高投标人的投标素质,并能高质量的完成投标文件。
3、加强对中介机构和评标专家的管理。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执业(上岗)资格能力,代理机构过度考虑自身的利益取向,投入的人力和精力不够,只是做一些表面的常规性工作。作为专业代理机构,应有足够的代理能力,辅助招标人完成优质低价的标的采购,而非只是“流程”的执行者。进一步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严格审查评标专家入库资格,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评标专家的业务水准、工作专业性水平。
4、进一步提高评委评标的水平和质量。作为评委其专业水平、业务能力、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直接影响招标的合法性、公正性。直接影响到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利益。评标专家应该本着优质低价的原则进行评审。选取和提高实践类技术型专家数量是提高评标的有效途径。
(四)抓惩处,严肃查处招标投标活动的违纪违法行为
加大依法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对投标人除了中标无效、罚款等经济制裁外,还要采取降低资质、限制参与招标投标等措施,让其得不偿失,感到预期风险大于预期效益,有效防范低价劣质竞争、串标、陪标的现象。
(五)合理选择采购方式
招标原则上适用于各类项目,但由于公开招标周期较长,招标的漏洞、投标的缺陷、招标人的“配套”需求、招标成本等因素,采购需求相对简单的项目再严格采购寻源流程审批后可以适当选择其他方式采购。而不应以招标公开率为考核项目。
(六)提高招标文件质量,防止不正常低价中标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须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招标人应该严把资质关、技术关和报价关,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确保资质优、实力强、技术先进、价格低、投标响应好的投标人更具竞争力。
1、招标文件编制不具体。目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不能有效紧密结合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仅是招标常规程序,缺乏全面、细致、具有可操作性的内容。
2、提高技术文件的编写。在编写技术规格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一般应采用国际公认标准或国内标准、行业标准,应分主要技术指标和次要技术指标,加以明示;不只是说明执行什么标准。
(2)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同时也应符合招标人的实际需求。
(3)招标规格应容易明白,参数详略得当。
(4)招标要求应能鼓励公开公平竞争。不应局限于某一个牌子的产品,或某项特殊参数,以致失去公平之处。若采购需求确实是所有权产品或特殊需求,不应采用招标方式采购。
(5)在拟采购的标的中,将必要的要求与可取的要求清楚划分。必要的要求的定义,是该要求决定了有关产品是否可以接受,即招标人不会购买没有具备该特点的产品。
(6)在编制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时,只能提出性能、品质上的要求,及控制性的尺寸要求,不得提出具体的式样、外观上的要求,避免使用某一特定产品或生产企业的名称、商标、目录号、分类号、专利、设计等相关内容。
(7)在编制技术要求时应慎重对待商标、制造商名称、产地等的出现,如果不引用这些名称或式样不足以满足买方的需求时,应选择三个及以上的品牌,鉴于同等品质的鉴定没有标准,不体现“与某某同等”的字样;若需要,则在招标文件中可说明,投标人认为“与某某同等”品质,可进行澄清说明,招标人核实后进行答疑。
(8)涉及劳动、安全等,必须采用本国的标准。
(9)技术规格的严格规定肯定能带来正确、最好的货物或服务。
(10)根据需要,在招标要求不确定的情况是,在招标文件中可选择投标人澄清部分,由潜在投标人合理建议后进行变动相关澄清要求。
(11)组建专业的招标文件审核专家。根据需求,审核招标文件,请两名以上的专家进行论证,主要对招标文件的倾向性、可操作性和缺陷三方面的问题进行提前把控。
(12)招标人确难描述技术需求的,可采用两阶段招标或征求建议书等方法来拟定技术规范。
3、通过提高招标文件的质量及对投标人的管控(加大恶意中标的处罚),才能有效的避免非正常最低价中标,也才能有效的控制产品的性价比。
三、结语
本文通过对目前整个招标活动的存在的问题和现象进行了解析,同时提出了一些规范招标采购活动的建议,以上观点仅代表个人与论文组的意见,不足之处与不正确的观点,还需参考者予以谅解。
参考文献:
[1] 浅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ITPUB论坛-中国专业的IT技术社区.
[2] 招标代理机构的专业经验不足.工程经济
[3] 如何加强招投标管理的建议.经济金融类芝麻团. 2016-11-25
[4] 评标过程中评委存在的问题分析
[5] 招投投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