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关于降低和撤消煤矿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公告
关于降低和撤消煤矿一级安全生产
标准化等级的公告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有关规定,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3月11日将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撤消,于2024年3月15日将山西蒲县宏源集团富家凹煤业有限公司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撤消;安徽省能源局于2024年3月11日将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谢桥煤矿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撤消。
现将上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变化情况予以公告。
2024年4月7日
(编辑:吕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