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策
关于做好2021年迎峰度夏和“十四运”期间能源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迎峰度夏和“十四运”期间能源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
陕发改运行〔2021〕1116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神木市、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各煤电油气运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1年能源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058号)要求和我省2021年迎峰度夏能源供应保障工作会议部署,为统筹做好2021年迎峰度夏、“十四运”、“残特奥会”期间全省能源供应保障工作,确保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迎峰度夏期间能源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煤电油气运供需形势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能源供应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的供应保障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物质基础。迎峰度夏以来,随着气温攀升和空调制冷负荷释放,全省电力需求进一步增加,最大用电负荷已达3074万千瓦,创历史新高,较2020年同期最大负荷增长21.4%,日均耗用电煤22万吨。如遇大范围持续极端高温天气,形势将更趋严峻。同时,受国际传导经济快速复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三月份以来,煤炭市场高位运行,市场煤价涨幅较大,预计全年煤炭供需形势偏紧。截至8月8日,全省电煤库存仅223万吨,同比减少226万吨,处于偏低水平。做好迎峰度夏期间能源供应保障工作仍然面临较大压力。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提高认识,夯实责任,切实保障迎峰度夏期间居民生活、企业生产、公共设施等重点领域的煤电油气运需求。
二、提升稳产增产能力,确保能源稳定供应
(一)加快推进煤炭优质产能释放
一是各产煤市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煤炭保供责任,组织指导辖区内煤炭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生产,推进优质产能释放,要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将辖区内煤炭产量的20%-50%用于保障发电需求(省发展改革委正在统计各产煤市煤炭产量,研究编制迎峰过冬电煤保障方案后予以安排部署)。同时积极协调和组织具备条件的煤矿抓紧落实产能置换方案,加快优质产能煤矿建设进度和手续办理,有序实施技术改造和减量重组,尽快实现建设煤矿依法依规投产达产。二是陕煤化集团和其他国有重点煤矿要充分发挥保障煤炭供应的主力军作用,积极承担和履行保供责任,优先落实省内电煤可供资源,全面履行煤炭中长期合同,持续增加有效供给,自觉维护煤炭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
(二)科学调度、强化管理,切实抓好电力运行工作
一是加强电力供需平衡预测,有序组织电力生产。电网企业要加强负荷预测和供需形势分析,加大对电煤库存偏低发电企业、电力供需偏紧地区和重点用户的监控,合理组织生产调度,优化机组运行方式,迎峰度夏期间坚持“煤多多发、多发不扣;煤少少发,少发不补”的电力调度原则,全力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发电企业要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照调度指令开停机组、接带负荷。二是合理安排设备检修,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在陕各电力企业要合理安排发、输、变电设备的巡查、检修、维护工作,加强配电设备高温特巡和重过载线路筛查,发现问题及时消缺,全力增强主网抵御风险能力,减少电网输电“卡脖子”情况。用电高峰期间,原则上不得安排计划检修任务。三是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各地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电网公司、售电公司、负荷聚成商、电力用户要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陕西省电力需求响应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发改运行〔2021〕663号)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电力市场化需求响应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激励电力用户主动优化用电方式,有效缓解陕西电网在迎峰度夏大负荷时段的供需矛盾。四是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各地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各级电网公司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陕西电网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陕发改运行〔2021〕662号)要求,坚持安全稳定、有保有限和注重预防原则,履行有序用电启动申报程序后,提前告知电力用户,组织错峰、避峰生产,坚决杜绝“以拉代限”的情况发生。同时要优化电力消费结构,严控“两高”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用电,切实压减不合理用电需求,确保民生等重要用户用电不受影响。
(三)提高储气调峰能力,保障民生用气需求
各地市要切实履行天然气保障供应主体责任,摸清、摸细、摸实本行政区域内民生用气需求,细化保供措施,组织下游用气企业加大同上游供气企业的沟通协调,多措并举增加天然气供应量。及时更新完善“需求侧调峰用户清单”,确保民生等重点用气。持续提升城燃企业储气能力,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促城燃企业采取向上游企业购买代储调峰服务、签订可中断合同等方式完成储气能力目标任务。
(四)加大运输组织力度,加强运输协调保障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公司要切实做好运力组织,针对迎峰度夏期间运输特点,加快车辆周转,努力提高装车水平,坚持电煤优先,确保快接、快卸。对煤炭库存偏低的电厂,要集中抢运,优先保证省内电煤的装车和发运。同时,为缓解单一运输带来的运力压力,鼓励有条件的电厂加大汽车运煤组织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力做好服务保障,确保电煤运输通道的畅通。
三、全面统筹协调,细化方案措施,提前部署“十四运”“残特奥会”电力保障工作
今年9月份、10月份,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和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八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将分别在陕西举办,本届运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陕西举办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综合性运动会,恰逢“十四五”开局、中国共产党建党 100 周年,是党中央交给陕西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涉及“十四运”“残特奥会”的相关地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与当地交通、公安、环保、市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提前了解各行业在赛事活动期间有可能采取的特殊保障措施,涉及电煤公路运输、煤矿停产等信息要及时通报当地电网、发电企业,共同研究应对措施。
各级电网企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保电任务,全面分析电网及设备设施运行、重要用户、外部环境等情况,周密制定保电方案,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抓好保障措施落实,紧盯重要地区、线路、用户、时段,突出抓好电网运行、隐患排查治理,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强化风险管控,确保开闭幕式会场;各比赛、训练场馆,周边电动汽车充电站,赛事期间新闻发布场所、指挥和新闻媒体中心;接待酒店,配套医院,餐饮,机场、高铁、地铁等重大交通枢纽;组委会公布的其他重要场所用电万无一失,圆满完成保电任务。
四、加强组织实施,切实保障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地市要切实履行保障煤电油气运供应的责任,研究制定迎峰度夏、“十四运”、“残特奥会”等重点时段的能源保障工作方案,加强部门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强化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做好配套服务。各部门、各地市、各企业要认真做好迎峰度夏、“十四运”、“残特奥会”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跟进能源供应状况,对于采取限电、限气的企业,也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帮助解决困难问题。
(三)加强舆情引导。各地市和能源企业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有效引导和妥善应对相关舆情。要切实做好节约用能社会宣传,倡导公用事业办公场所、商业用户主动降低空调负荷,引导全社会科学用能、节约用能、错峰用能。
(四)健全督查通报。我委加强对能源供应企业,以及电网、管网企业的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能源供应体系运转良好。加大对部门、地市的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迎峰度夏、“十四运”、“残特奥会”期间能源供应保障工作推进成效明显的地区和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对不按规定开展工作、导致能源供应受到影响的相关问题,予以通报批评。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