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策
新疆:加强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 确保全年履约率达到100%
8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抓好当前和今后几个月经济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
文件指出,推动在建项目提速增效,力争新建项目于9月底前全部实现开工,力争储备项目全年开工转化率超过50%,争取三季度末完成全年投资工作量的75%以上,确保今年固定资产投资突破9000亿元。鼓励汽车消费,实施更加积极的购车补贴政策,加快便利二手车交易,优化二手车交易环境,畅通购车渠道。
能源供应保障方面,加快释放准东、哈密等地大型煤矿先进优质产能,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煤矿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新增煤炭产能7000万吨/年。
统筹调配现有铁路运力,进一步挖掘兰新线、库尔勒至格尔木、临河至哈密及乌鲁木齐北至准东等铁路运力潜能,推动煤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散转集”,力争铁路“疆煤外运”能力达到5100万吨。
加强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确保全年履约率达到100%。
充分发挥新能源开发管理十大机制30条措施作用,加快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建设,确保完成全年新增装机1500万千瓦以上。完成900万千瓦煤电灵活性改造,鼓励建设4小时以上储能和光热电站,积极推进阿克陶等22个国家规划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及建设工作。
做好迎峰度冬能源保供工作,落实电力应急调峰能力260万千瓦,确保不发生拉闸限电。做好南疆冬季电煤、民生用煤保障供应工作,确保价稳量足。
进一步做好保供稳价工作。落实天然气、煤炭、成品油等能源物资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