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
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优秀论文选评管理办法
时间:2024-06-07    来源:    字号:A+ A-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煤炭经济研究优秀论文选评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正确引导广大煤炭经济研究工作者认真钻研煤炭经济研究理论,提高专业素质,积极开展煤炭经济研究,探 索煤炭经济运行规律与方法,总结煤炭经济研究成果,提高煤炭经济研究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论文要求

(一)论文须切合主题,观点新颖,理论依据充分,分析论述严谨,结论科学合理,文字表述精炼。

(二)论文应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等内容,每篇论文作者不超过3人,每个作者限投一篇论文。

(三)如实填写《煤炭经济研究优秀论文申报推荐表》。

第三条  论文选评程序

1.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每年煤经会下发的通知要求,组织初评工作,根据文件相关要求择优确定本单位推选论文。

2.组织选评。

(1)煤经会聘请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开展煤炭经济 研究优秀论文选评工作。

(2)按专业划分评审小组,每个小组由两位评审专家组成,负责论文评审工作。

(3)煤经会组织召开年度煤炭经济研究优秀论文专家审结会。

3.选评结果公示与发布。通过中国煤炭经济网与公众号,公示、发布煤炭经济研究论文选评结果。

第四条  论文选评成果设置

论文选评成果原则上总体控制在45%左右。论文成果中如有特别突出的可以推荐特等奖。优秀一等从严控制,占报送论文数量的4-6%,对推荐特等、优秀一等的论文须写出文字评审意见; 优秀二等占报送论文数量的10-12%;优秀三等占报送论文数量的25-27%。可根据每年征集论文质量适当调整选评比例。

第五条  选评纪律。评审人员和评审工作人员在评审过程中, 应客观公正,严格把关。选评实行回避制度,凡申报参加选评的, 不能担任评委。评委成员必须坚持原则,执行选评规定。对工作不认真或有营私舞弊行为的评委成员,视其情节严重给予警告或 取消评委资格的处分。论文作者严禁弄虚作假,对抄袭他人文章和冒名顶替者,取消论文参评资格。

第六条  作者将论文提交煤经会,煤经会与作者共同享有本论文数字化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

第七条  煤炭经济研究论文选评活动不收取参评费,专家选评论文活动经费支出由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承担。

第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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