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
印尼联合开展打击煤炭非法开采行动
据印尼能源和矿产资源部(ESDM)7月17日发布的消息,能源和矿产资源部矿业和煤炭总局(Ditjen Minerba)表示,全力支持国家警察总署(Indonesian National Police-Polri) 刑事调查局(Criminal Intelligence Agency-Bareskrim)在印度尼西亚国家首都努萨塔拉(IKN)区苏哈托森林公园(Bukit Soeharto National Park-Tahura)打击煤炭非法采矿行动。
印尼国家警察总署特别刑事局主任努农·赛义福丁(Nunung Syaifuddin)警监表示,这次联合行动是依据有关法律进行的,以确保采矿活动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不破坏国家保护区。
在今年6月23日至27日进行的行动中,联合小组成功查获了351个非法煤炭集装箱、9台重型机械和11辆分销煤炭的拖车。此外,已有3人被列为嫌疑人,其中两人已被拘留。
实际上,自2016年以来,非法煤炭开采一直在进行,至今已持续了长达十年。犯罪者的作案手法是收购位于东加里曼丹省(East Kalimantan province)库台卡尔塔内加拉县(Kutai Kartanegara regency)萨姆博贾地区(Samboja district)苏哈尔托森林保护区(Soeharto Bukit conservation area)内非法开采的煤炭,随后收储在仓库中,然后用袋子包装并装入集装箱,运往东加里曼丹巴厘巴板港(Balikpapan)的卡拉扬码头(Kariangau Terminal-KKT)。
当运达港口码头后,这些煤炭集装箱提供了由持有IUP公司的正式文件作为其中一个发货条件。为了欺骗工作人员,犯罪分子利用拥有采矿业务许可证(IUP)的公司的真实文件,在巴厘巴板港进行货物发送时使用。这些文件使煤炭看起来像是来自合法矿场,但实际上却是来自非法的采矿活动。
这次联合行动及现场调查,由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环境与林业部、ICN当局、印尼测量师协会和东加里曼丹省警察局共同进行。
印尼能矿部煤炭开发局(Coal Mining Development)主任苏拉亚·赫尔朱纳(Surya Herjuna)赞赏国家警察总署(Indonesian National Police - PNP)刑事调查局(Bareskrim)的各级人员,感谢他们与能源和矿产资源部(Ministry of Energy and Mineral Resources - ESDM)的通力合作,为依法打击不符合法规的采矿活动开展有效协作和共同努力。
苏拉亚7月17日星期四在泗水对记者表示,我们欢迎国家警察总署在处理此案过程中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并相信能源和矿产资源部与警方之间的合作是推动遵守法律以及对非法采矿行为产生震慑效果的重要基础。
这种协同作用对于防止未来违犯法律事件的发生,以及提高自然资源管理的透明度、问责制和法律确定性,特别是在矿业和煤炭领域,至关重要。
努农还特别强调,非法采矿给印尼国家造成的损失非常巨大。自2016年以来,煤炭领域的损失可能高达3.5万亿印尼盾,加上森林破坏和木材的损失达到2.2万亿印尼盾。“所以总计损失将达5.7万亿印尼盾。”
印尼社会组织PWYP敦促政府要承担责任,立即进行矿业管理改革,特别是在严格监督方面,以防止破坏环境和损害国家资源的非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