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关于开展评选全国煤炭企业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中内审煤字【2015】6号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七届理事会任务目标,总结近年来煤炭内部审计工作的新成绩、新经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煤炭分会决定对2013年至2015年全国煤炭行业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评选表彰。
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3年至2015年煤炭企业设有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及所属二级、三级单位以及煤炭专业院校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人员。
二、推荐名额
会员单位:
先进集体:特大型煤炭企业推荐3个候选单位;大型煤炭企业推荐2-3个候选单位。
先进个人:特大型煤炭企业推荐3-5个候选人;大型煤炭企业推荐2-3个候选人,其他单位推荐1-2个候选人。
非会员单位:可按照上述规模标准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内部审计机构坚持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做到依法依规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自律;
2、企业领导重视内部审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有健全、独立的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完善,主要负责人和权力机构主管审计工作,坚持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内部审计职能明确,工作规范;
3、内部审计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内部审计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程序规范,审计监督能力大幅提升;
4、有效构建现代内部审计模式,积极探索构建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主线、以治理为目标的现代审计新模式,不断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主动性、时效性、建设性功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5、全面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三年来,有符合自身实际的科学评价审计标准体系,指导经济责任审计有序开展,围绕企业核心任务目标,和纪检、人事、财务等相关部门配合,构建“大监督”格局,形成审计合力的情况突出;
6、创新审计思路,注重审计信息化建设,改善审计技术手段表现突出;
7、加强对审计人员岗位培训和职业教育,不断优化审计队伍,促进审计人员知识结构更新和能力水平提升突出;
8、审计整改突出,促进审计成果有效利用,成效显著的。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热爱内部审计工作,工作积极,忠于职守,开拓性强,探索工作新模式,树立内部审计工作新理念,业务成绩突出;
3、职业道德良好,廉洁奉公,团结同志,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4、坚持学习审计知识,业务上乘,知识更新和能力水平做到与时俱进,有很强的执业能力;
5、具有内部审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从事内部审计工作5年以上。
四、评选方法:
1、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严肃、认真进行推荐,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2、申报“双先”的单位和个人须分别填写《全国煤炭行业内部审计先进集体推荐表》、《全国煤炭行业内部审计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1、2),加盖单位公章,并撰写3000字总结上报材料。大型煤炭企业将推荐表汇总后,统一邮寄至分会秘书处,独立单位单独报送。电子版(上报材料及推荐表)一并报送至煤炭分会电子邮箱(coaleconomy@126.com)。
3、推荐文件可在企业集团转发,本次“双先”评选工作不局限在会员单位进行,评选通知文件尽量覆盖大多数煤炭企业,达到促进内部审计工作健康发展的目地。
申报材料于2015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煤炭分会秘书处。煤炭分会秘书处组织力量对各单位报送的“双先”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评选出全国煤炭行业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在煤炭分会网站(www.coalchina.org.cn/mjh)公示。
联系单位: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煤炭分会秘书处
联 系 人:李 佳
联系电话:010-64463964
传 真:010-6446388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3区35楼(煤炭大厦)1811室
邮政编码:10001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