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落实研究型审计要求 推动农业农村审计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2-07-18    来源:审计署    字号:A+ A-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审计署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三农”工作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审计工作,成立了扶贫和乡村振兴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扶贫和乡村振兴审计工作,要求农业农村审计主要依靠地方审计力量,业务司出好题目、做好指挥。在署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农业农村审计司(以下简称“农业司”)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着力推动扶贫审计和乡村振兴审计全国“一盘棋”,稳步提升农业农村审计工作质量和成效。

聚焦主责主业

深入推进农业农村审计全覆盖

实现扶贫审计全覆盖。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署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中央、省、市、县财政扶贫资金,整合其他专项资金安排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以及东西部扶贫协作、行业扶贫、定点帮扶及其他社会扶贫资金和脱贫攻坚债务资金等各类扶贫资金进行审计,实现扶贫资金审计全覆盖。累计投入力量2.7万余人次,审计抽查各类扶贫资金1.02万亿元(占抽审县投入扶贫资金的45%),现场核查扶贫项目23.73万个,入户走访32.13万户贫困家庭,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审计力量。


推进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审计全覆盖。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农业司紧扣《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十四五”期间,聚焦不同的重点审计内容,持续强化帮扶政策和资金审计,滚动实现16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审计全覆盖。2021年第四季度,组织审计了52个重点帮扶县;2022年第二季度,再次组织重点帮扶县审计,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审计工作。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后,《审计署关于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印发,提出通过专项审计(调查)和政策跟踪审计等方式,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审计工作。农业司牢记“国之大者”,立足主责主业,聚焦粮食安全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突出短板,持续加大对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和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力度,先后对农业绿色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乡村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和资金进行审计监督,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

统筹审计资源

推动全国农业农村审计“一盘棋”

统筹衔接审计项目计划。在提报审计署年度农业审计项目计划前,广泛征求地方审计机关意见,引导地方审计机关编报农业审计项目计划时与署统一组织农业审计项目计划充分衔接、统筹安排、成果共用。鼓励和引导地方审计机关在参加审计署统一组织农业审计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党委、政府“三农”工作重点任务自主选题,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农业审计项目,并按照审计署统一要求,上报审计结果。


统一组织审计项目。坚持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和审计署派出机构共同参加扶贫审计和乡村振兴审计项目,统一工作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处理原则,充分发挥市县审计机关驻在基层、熟悉情况、便于工作的优势,与派出审计局、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形成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协同联动的组织模式。从审计情况看,市县审计机关始终是农业审计的主要力量,扶贫审计中832个贫困县扶贫审计全覆盖的任务,90%以上由地方审计机关承担完成;2019年以来组织实施的乡村振兴审计项目重点抽审的380多个农业县,80%以上由地方审计机关尤其是市县审计机关具体实施。


加强农业审计业务指导和培训。为促进全国农业审计经验方法总结交流和学习借鉴,更好推动农业审计均衡发展,农业司组织编写了《扶贫审计方法指引》《乡村振兴审计法规向导》《涉农大数据审计案例汇编》等,印发给各级审计机关使用。2021年以来,全面梳理全国农业审计工作情况,形成了一批优秀审计方案、一批典型审计案例、一批审计经验方法和乡村振兴审计重要政策文件汇编,通过《审计工作通讯》推送至全国审计机关交流学习,并借鉴其他单位在谋划农业审计项目、提高农业审计质效方面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强化农业审计业务学习和政策研究。同时,农业司通过以审代训、线上培训、送教上门等方式,加强对地方审计机关农业审计的业务培训。特别是2020年,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邀请专家学者、业务骨干录制视频培训课件,依托“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开展线上培训,切实提高农业审计干部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


建立农业审计专家库。实现农业审计高质量发展,农业审计人才是关键。农业司组织各级审计机关筛选推荐专业素养强、工作业绩突出、熟悉农业领域政策法规和信息化审计的优秀人才,建立农业审计专家库,目前在库专家314位。农业司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线上或短期集中等方式,组织入库专家开展审计技术方法研究、专题研讨和审计经验交流;抽调入库专家参加审计署统一组织的乡村振兴审计试审,或者编入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组以审代训,加强各级审计机关农业审计人员交流学习,强化农业审计业务骨干培养使用,农业审计质量和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做实研究型审计

夯实农业农村审计高质量发展基础

制定研究型审计工作制度。农业司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党组关于开展研究型审计的要求,结合农业审计特点,制订《农业农村审计司开展研究型审计行动方案》《农业农村审计项目后评估工作方案》,从加强审计对象分析研究、做好审前准备、强化审后评估总结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20余项。在农业审计中,切实将研究型审计贯穿审前调查、组织实施、报告撰写等阶段,吃透中央“三农”工作决策部署背后蕴含的政治意图、战略谋划和政策要求,摸清农业管理部门历史沿革、发展脉络、改革方向和业务背景,把准制约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关键环节和短板弱项,保证审计项目立得住、审计工作方案行得通、审计建议可操作、审计综合报告被认可。


建立审计对象资料库和中长期项目库。农业司围绕中央专项转移支付、中央预算内投资涉及的各类涉农资金,逐一梳理和归集政策背景、管理办法、规划制度、信息化建设、以往审计情况等10个方面1900多份文件资料,形成农业审计对象资料库。同时,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对照《“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审计对象资料库,落实“有重点、高质量全覆盖”和“一盘棋”要求,建立农业审计中长期项目库。入库项目聚焦主责主业,完整覆盖了中央关于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主要涉农财政资金。


搭建农业大数据审计平台。近几年,农业司与农业农村部等中央部门建立了涉农数据定期采集报送机制。对数据质量较好、涉及资金量大、使用范围广的信息系统开展了数据标准化工作,形成标准表。对扶贫和乡村振兴数据开展审计分析,建立农业数据审计模型。创新性提出并参与“审计数据规划自动编目应用系统”的研发,该系统已纳入“金审工程”三期建设。

狠抓问题整改落实

提升农业农村审计实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印发后,农业司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持续抓实抓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促工作。建立整改台账,定期组织调度整改推进情况。坚持按照“审计取证”标准,做好审计整改进度和整改成效核实工作,严防审计整改弄虚作假、流于形式。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农业农村等部门协调配合,严惩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和“微腐败”问题,研究完善制度规则,推动相关问题源头治理、长效解决。探索建立农业审计共性问题整改评价标准和涉农领域问题负面清单机制,推动地方政府和部门举一反三,加强对同类问题的主动排查,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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