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动态
综合施策提高审计整改质效
审计整改是审计监督职能有效发挥的重要一环,与审计揭示问题、报告问题一起构成完整的审计监督闭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审计工作,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完善各领域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这充分表明整改工作在审计监督闭环中的重要价值和作用,也为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指明了方向。
强化审计整改是保障审计权威的必然要求。从顶层设计角度看,国家审计监督权力由宪法和审计法予以明确,审计工作由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从组织实施层面看,审计揭示的问题只有得到及时有效整改,才能推动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规范管理,进而更好树立审计机关的权威。
强化审计整改是国家审计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审计整改看似是审计工作的最后一环,但整改效果如何则与审计质量息息相关。审计质量是问题整改的前提和基础,关系到后续要不要整改、能不能整改的问题。在强化审计整改的情况下,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从全过程重视审计质量,确保审计计划合理、审计资源配置适宜、审计实施有序、揭示问题准确、法规依据恰当、审计建议可行,进而可以推动国家审计高质量发展。
强化审计整改是充分发挥审计效能的制度保障。审计揭示、报告问题不是最终目的,只是监督的手段。审计的根本目的,在于及时揭示影响国家治理效果的体制性缺陷、机制性障碍和制度性漏洞,并推动有关方面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并举一反三,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为推动实现国家良治提供支持和保障。只有审计揭示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审计效能才真正得到有效发挥。
目前,审计整改还存在整改不彻底、屡审屡犯等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审计整改工作,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对审计整改责任、整改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为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做深、做实、做细,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强化审计整改力度,切实提高审计整改效果。
一要夯实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整改责任。责任是否明确很大程度上影响审计揭示的问题能否得到及时有效整改。要加强《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的宣传贯彻,让被审计单位深刻认识审计整改的重要意义,充分理解审计整改是被审计单位的责任,促使其提高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而采取有效的措施整改审计揭示问题。同时,也要让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充分理解审计整改的意义,以及其在推动审计整改中的作用,更好敦促所属单位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二要做实研究型审计。审计整改效果与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意见质量密切相关。一般而言,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整改意见越符合被审计单位特点,越具有可操作性,相关单位采纳的可能性越大,采取措施整改可能越及时,整改的效果也会越好。这就要求审计机关加强研究型审计组织实施力度,构建研究型审计工作机制,增强研究型审计意识,提高研究型审计技能,加大对被审计单位及其所属行业的研究力度,充分研究分析审计揭示的问题和所提建议,确保问题抓得准、建议提得实,进而提高被审计单位对问题及建议的认可度和接受度,为有效整改问题奠定基础。
三要优化审计组织考核方式。受考核、审计资源、审计手段等客观因素影响,目前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情况还难以及时掌握,也难以有效推动整改。应该逐步完善审计机关的考核机制,可将督促审计整改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引导审计人员提高对审计整改的重视程度;妥善划分审计机关内部各单位审计整改职责,研究在审计对象不固定的情况下,如何合理匹配审计查出问题和督促整改的关系;优化配置审计资源,为审计人员复核审计整改情况提供有力保障。
四要构建审计整改合力。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除了涉及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纪检等部门对被审计单位也会产生较强的监管压力,促使后者切实有效整改问题。此外,随着审计公告的范围日益扩大、内容逐渐丰富,社会公众对审计揭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也高度关注,会对被审计单位产生舆论压力,也会对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产生推动作用。需要统筹相关各方的作用,构建审计整改合力,一体推动审计揭示的问题得到切实有效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