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动态
内部审计与企业资金安全
时间:2022-09-16    来源:内部审计师    字号:A+ A-    

一、企业资金安全的意义

近年来,不少单位因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不善,屡屡发生经济大案,数额巨大,社会反响强烈。大型集团企业层级架构复杂,银行账户众多,高存款、高贷款、高财务成本的“三高”型企业普遍存在。为防范支付危机、确保资金安全和正常运营,很多大中型集团企业意识到资金管理的重要性,重新审视自身存在的资金漏洞和隐患,甚至引入专业的资金管理公司来强化资金监管,这不禁让人联想起内部审计的意义。

内部审计是企业的自我评价,通过风险评估和检查,能有效核查企业资金风险控制和资金管理体系中存在的漏洞,从而协助管理层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有效保障资金安全,发挥资金规模效益,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风险的体现

(一)资金收入管理风险

(1)不打字据收取现金。这种手法是相关人员收取现金,不出具任何凭证给对方,趁机挪用或中饱私囊,或者是直接收进集体小金库。特别是在商业门面、仓库、住房等租金,以及商业回扣、废品废材销售、部分行政服务费等款项的收取方面。

(2)开具白条收取现金。这同不打收据实质上没有多大差异,收入极有可能被挪用贪污,或放进小金库。

(3)隐匿销毁收入凭证。有的当事人当时按照制度规定,开具了发票、行政收费收据等正式凭证,私下里却隐匿甚至销毁部分凭证,以达侵占公共资产目的。除个人作案外,也有的集体单位为了能够支付一些非正常的开支,故意让一部分资金体外循环。

(4)提现少入或不入账。有的出纳从银行提取现金不记账,月末却以所谓的“未达账项”形式,挪用现金。有些表现得稍微隐蔽一些,一是利用银行管理疏忽,另行购买一本支票,专门用于作案;二是只让部分资金入账同时月末编造虚假银行对账单,蒙蔽总账会计。

(二)资金使用舞弊风险

(1)非法转移资金。将款项转移到预定账号,套取资金。如2002年3月至2003年1月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小会计、自诩“国内首富”的卞某,多次采用做假账等手段将近2亿元“掉包”给多家私人企业使用,从中取得现金回报。

(2)同一事项重复报支。同一事项重复报支形式主要有二:一是利用现金、银行存款两种不同的支付方式作案。某单位出纳根据要求购买某一物品的文件通知,通过银行,信汇款项,直接列支处理。数月后收到了正式发票,出纳人员再次作了现金报销处理。二是一张单据两次列支。已报销单据,大都审批手续完备,拿来重报,只存在审批时间上的障碍。特别是有些定额发票,大多没有载明开票时间,风险性更大。

(3)篡改增大报销金额。篡改单据,增大报销金额,主要利用总账会计与本单位办公地点分离,领导一时“管不到”和总账会计“不知情”之漏洞进行作案。

(4)摹仿他人签字报销。有的人直接摹仿领导笔迹,在虚开发票、假发票、捏造事实的自制单据上签字审批,然后拿去进行报销。

(5)通过虚增利润,虚报绩效考核指标,骗取考核奖金。

(三)资金管理不当风险。

(1)货币资金利用率低。企业未通过有效的资金规划管理,如资金库存过多,资金成本较高。

(2)货币资金贬值风险。管理层未有效利用集团货币资金规模效益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不能保证货币资金保值增值。

(3)货币资金配置偏低,导致偿债风险。资产流动性风险直接关系到公司偿债风险。许多公司倒闭,问题往往不在于公司资产额太小,而在于资金周转不过来,不能及时清偿债务。

(4)团伙合谋作案侵占公款。一个单位由于存在内部牵制,一般单个人作案容易防范和发现。但如果是团伙作案,多人共同参与,牵制就会失灵。这是因为关键岗位的员工长时间在一起工作,没有适时实施轮换,导致既得利益集团得以形成。

(5)利用领导权力侵吞公款。单位领导干部利用手中之权,职务之便,大肆贪污、挪用公款,甚至直接指使会计人员编造假工资单、假材料单等单据。这些“一把手”、“一支笔”手握重权,下属人员往往很难阻止,即使有内控制度,也可能是摆设。

三、内部审计思路

针对企业货币资金内控风险,内部审计工作思路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资金内控环境评估

(1)是否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是否置于财会机构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会机构合并办公;

(2)管理层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体系中的影响如何,是否存在“一支笔”现象;

(3)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并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

(4)是否建立有效的财务稽核对证制度;

(5)是否实行岗位轮换制和培训;

(6)有无加强会计电算化操作控制。

(二)资金收支管理审计

(1)货币资金收支业务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定,如货币资金的收支是否到适当授权批准,是否存在虚假的付款申请被执行;

(2)货币资金业务是否符合公司资金预算与计划管理,资金存量与运用是否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

(3)是否建立各项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制度被超越、形同虚设等情况,有无现金定期盘点制度,月末出纳是否获取银行对账单并编制余额调节表;

(4)现金以及现金等价物的交易有无被正确地记录,是否存在现金交易重复入账,现金交易记账遗漏或现金交易记账错误等现象。

(三)资金管理效率审计

(1)管理层对内部信息的把握。是否可以通过资金日报表掌握每日资金余额及需求,正确作出资金调度和使用计划;可否通过生产经营信息,掌握企业组织生产即将采购材料所需占用资金。

(2)管理层对外部信息的把握(主要包括政策法规信息、经济形势信息、市场竞争信息、行业动态信息、客户信用信息等)。企业管理层可以通过对国家利率政策的了解,可以对企业库存资金或贷款是否提前归还作出判断;通过对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了解,作出企业是否准备资金采购材料的决定。

(3)是否有相对稳定的现金流和流动资产比率;能否保证较强的短期流动性,以保证企业盈利的稳定性。

(4)是否建立并贯彻执行信用管理制度,以保证资金及时回笼。

(5)是否建立债务管理制度。

(6)是否建立投融资管理制度。

四、货币资金内控风险防控

审计工作重点应由先前的事后监督转为事前服务为主,促使审计对象加强内部控制,确保经济运行安全。根据风险评估及监督检查,企业应不断完善和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以降低货币资金管控风险。

(一)加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1、职责分工控制。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1)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2)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3)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

(4)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授权控制。建立货币资金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1)支付申请。企业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经授权的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原始单据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性质或金额重大的,还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企业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等相关负责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现金控制。主要包括:企业对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当及时存入开户银行;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本企业的现金开支范围和现金支付限额;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或超过现金开支限额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企业现金收入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企业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审核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企业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4、银行存款控制。严格执行以基本户为主的开户制度,禁止资金账外循环,保证资金处于监管之下。 主要包括: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银行账户的开立应当符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不得随意开立多个账户,禁止企业内设管理部门自行开立银行账户;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未经审批擅自开立银行账户或者不按规定及时清理、撤销银行账户等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得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不得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得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指派对账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调节相符;加强对银行对账单的稽核和管理;出纳人员不得同时从事银行对账单的获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等工作。

5、票据及有关印章控制。主要包括: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处理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盗用;企业因填写、开具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作废的法定票据,应当按规定予以保存,不得随意处置或销毁。对超过法定保管期限、可以销毁的票据,在履行审核批准手续后进行销毁,但应当建立销毁清册并由授权人员监销;设立专门的账薄对票据的转交进行登记;对收取的重要票据,应留有复印件并妥善保管;不得跳号开具票据,不得随意开具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当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不得由一个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空白支票、密码与印鉴的保管必须分离。

(二)提高资金管理效率

1、保证资金安全流动性。应保持集团合理的资金存量,加强现金流量和资金链的管理,严格控制资金流向,保证资金的合理流动和安全营运。

2、保证资金成本效益性。应充分发挥资金规模优势,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的周转效率和使用效益。

3、加强资金预算管理。提高资金运行的预见性和可控性,强化资金预算执行的监督力。



(编辑:吕晴  校对:田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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