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动态
强化制度保障 扎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山东
山东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印发《省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程(试行)》。《工作流程》分为审前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结果反馈、审计结果运用等5个阶段,涵盖从计划制定到成果运用等38个具体环节,既有审计项目的共性流程,又有经济责任审计的独有流程,同时列示了项目管理中的特殊情形,如调增、调减、终止、授权审计项目的工作程序。审前准备阶段明确了制定计划、配置资源、筹备组织、审计组建设等关键环节的有关要求;审计实施阶段规定了审计进点、审计公示、谈话了解、期间调度、编制审计取证和工作底稿、起草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等重点环节的具体程序;审计报告阶段细化了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等各类结论性文书的审核审定流程;审计结果反馈阶段梳理了召开审计结果反馈会议的准备、联络、议程到形成会议记录的全流程;审计结果运用阶段突出了督促整改、报送文书、成果开发、总结复盘等4个重要环节。
《工作流程》将审计有关法律法规与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章规定相互协调、相互衔接,同时融入了以往出台的项目进度管理办法、项目现场管理办法、审计结果文书复核审定规则等具体要求,适用于地方党政、部门单位、省属高校、省管企业等类别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时提出各市县可参照执行的工作要求。
广东
广东省委审计办印发《广东省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规划》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谋划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13455”体系:即明确了1个指导思想、3项基本原则、4个主要目标、5项主要任务和5项保障措施,一体推进全省经济责任审计高质量发展。首次确立“统筹兼顾,全省一盘棋,突出重点、消除盲点,提质增效”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思路。强调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安排各类审计对象,做到无盲区、全覆盖,形成常态化、动态化监督。大力推动市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的时效性和协同性,积极组织省、市、县三级审计力量开展行业性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整体提升审计效果。突出审计重点,对重点对象在一定时期内安排轮审,采取多种方式对党委工作部门、公检法机关等主要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全省高校、医院、自然资源等行业系统经济责任上下联合审计,消除审计监督盲区。坚持质量效率第一,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的原则,坚持党政同审,以任中审计为主,科学安排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数量。灵活采取多种组织方式,不断探索审计技术和手段创新,提高审计成效。
在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全面摸底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立足审计任务和审计资源实际分类施策,对每类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作出规划,如《规划》明确对地级市党委政府、省直重点部门单位、重点高校和省属大型国有企业的主要领导干部,由省级审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轮审一遍。同时,对县级党委政府、省市级法院、检察院、纪委监委等党委部门及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干部,也分别明确了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和组织方式。
(编辑:吕晴)